长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洗涤业务合作单位招募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洗涤业务合作单位招募

2、项目招募保底收益率:投标人所投保底收益率(即基于该保底收益率,依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得出的应分配给甲方的最低净利润),不得低于2.3%,否则为无效报价。

3、成立的项目公司(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中标金额为准,须全部为货币出资),且安排专人负责经营管理,否则投/中标无效。

4、项目服务长沙市

5、项目建设背景:长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是长沙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医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长医投集团为“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根据长医投集团与长沙市卫健委签订的PPP项目系列协议,长医投集团已取得PPP项目范围内医疗机构布草洗涤业务的运营权(具体以医疗机构与长医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通过公司内部决策,长医投集团已授权产业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接“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范围内市直医疗机构布草洗涤业务。

为确保顺利承接医疗机构布草洗涤业务,满足医疗机构服务需求及“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期考核要求,产业公司现招募洗涤业务合作方,由其全资子公司长沙星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馨物业”)与合作方成立洗涤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由标的公司承接布草洗涤业务。

6招募范围:1本项目合作范围为“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范围内医疗机构的布草洗涤服务,由标的公司作为主体承接并运营上述业务。具体承接的业务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及价格等,以市直医疗机构与长沙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区县医疗机构有意向委托标的公司提供洗涤服务的,经长沙医疗健康投资集团书面同意后,双方另行协商业务承接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若合作期限内,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医疗机构停止将相应洗涤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委托给长医投集团(或其项目子公司)运营,则相应全部或部分洗涤服务从本项目合作范围中剔除。

7、标的公司承接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范围内医疗机构的洗涤业务,在“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任一年度任一医疗机构项目绩效评价考核须达到90分及以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实施机构/考核机构对考核方案进行修订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二、招募主体

长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洗涤业务合作单位的唯一合法招募主体。长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明睿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协助开展招募工作,由代理公司组织发布招募公告、接受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发布结果公告等。

三、合作方式

(一)标的公司设立

1.合作方先行独资注册成立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出资方式必须全部为货币出资,实际注册资本以中标时承诺的投资额为准。合作单位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星馨物业签订《洗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详见附件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公司工商注册,工商注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全额实缴到位。《洗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前,产业公司或星馨物业有权视情况对合作方的基本财务情况进行调查,以考察其履约能力。

2.在《洗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署完成且标的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后,星馨物业、合作方、标的公司三方签署《投资入股协议》(名称待定),约定星馨物业以人民币壹元受让合作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3.在星馨物业受让标的股权进行工商变更前,合作方应确保标的公司承接医疗机构洗涤业务的全部必要条件已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生产活动开展所必须的场地、设备(标的公司自有)、证照、人员及各类许可等其中场地、设备应独立布置,自成一区,不得与其他经营主体存在混用。上述生产准备工作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否则产业公司及星馨物业有权与中标合作方解除本项目合作。

4.星馨物业受让标的股权并完成相应工商登记后,该标的公司成为星馨物业控股的子公司。标的公司将根据长医投集团授权承接“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范围内市直医疗机构洗涤服务业务,具体承接的业务范围,以市直医疗机构与长医投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区县医疗机构有意向委托标的公司提供洗涤服务的,经长医投集团书面同意后,双方另行协商业务承接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5.合作方承诺,在星馨物业受让标的股权时,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经营行为及债权债务。星馨物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或尽职调查,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二)标的公司治理结构

1.标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设立股东会,股东按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2.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由星馨物业委派人员担任。

3.标的公司经营层设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其中总经理(全面负责标的公司日常实际经营工作)由合作方委派,财务总监由星馨物业委派。

以上由股东单位委派至标的公司的人员薪酬由股东承担。

4.标的公司采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重要基本管理制度,须经标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执行。

(三)运营模式

1.星馨物业受让标的公司51%股权后,由标的公司作为服务主体为“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范围内医疗机构提供相应洗涤服务,并签订洗涤服务协议约定具体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及价格等。

2.利润分配和收益承诺:

标的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双方持股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后执行。

合作方承诺标的公司每年向星馨物业分配的净利润金额不低于标的公司承接的PPP项目范围内各医疗机构洗涤项目每年应向星馨物业分配的最低净利润金额之和。各医疗机构洗涤项目每年应向星馨物业分配的最低净利润根据以下方式计算:

1)当该医疗机构上年度含税洗涤结算单价低于或等于1.7元/件时,标的公司承接该医疗机构洗涤项目当年应向星馨物业分配的最低净利润=标的公司承接该医疗机构上年度应收结算金额×合作方承诺的收益率。

2)当该医疗机构上年度含税洗涤结算单价高于1.7元/件时,标的公司承接该医疗机构洗涤项目当年应向星馨物业分配的最低净利润=1.7×该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洗涤数量×合作方承诺的收益率+(该医疗机构上年度含税洗涤结算单价-1.7)×该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洗涤数量÷(1+标的公司增值税税率)×(1-标的公司所得税税率)×51%

3)本条款所述标的公司承接的PPP项目范围内的各医疗机构洗涤项目是指长医投集团及其子公司根据“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协议约定,直接交由标的公司承接的医疗机构洗涤业务,标的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接的其他洗涤业务不纳入该范围。

4)医疗机构含税洗涤结算单价根据实际洗涤量和各品类的洗涤单价按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得出。

5)合作方承诺的收益率不低于2.3%。

3.合作方负责为标的公司提供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协助标的公司建立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生产管理体系。

4.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双方及其关联方拟向标的公司提供设备、耗材、劳务服务等,须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方可进行。各方不得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标的公司及双方利益,所有关联交易必须通过标的公司股东会决策。

5.标的公司承接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范围内医疗机构的洗涤业务,在“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任一年度任一医疗机构项目绩效评价考核须达到90分及以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实施机构/考核机构对考核方案进行修订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否则星馨物业有权解散标的公司并与中标合作方解除本项目合作。

(四)追加投资

经营过程中,为匹配经营业务规模的发展而发生设备购置、改造、升级等大额资金支出事宜且标的公司账面资金余额不足以覆盖该支出的,由合作方追加投资,追加投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五)退出机制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期间,出现1.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2.PPP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或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达不到要求,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4.连续两年亏损,5.合作方出现重大不利等影响标的公司正常经营的,星馨物业有权解除合作并解散标的公司,详细条款及解散时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约定见附件1《洗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定前按照承诺的投资额(具体投资额以中标金额为准)的10%缴纳履约担保金至甲方账户或开具履约保函,标的公司正常运营一年后,甲方收到承诺的保底收益且标的公司无违约情况全额退还。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全体意向者进行公开招募。意向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法人组织。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或被他人举报,一经查实,中标无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最近10年中,即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行政机关、银行等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材料为依据。)对隐瞒不报或被他人举报,一经查实,一票否决。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的扫描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个三级甲等医院医疗布草洗涤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5.中标方需承诺完成拟建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办理,并承诺拟建企业排污满足医用布草洗涤业务废水相关排放标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招募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9301700起至2025年101417:00,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文件费转账凭证PDF扫描件发送至1182577936@qq.com,并致电0731-87858779获取;招募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报名成功单位;

2、招募文件费400元/份(售后不退),以转账方式支付。

名称:湖南明睿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30501784836000008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支行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湖南明睿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支行

账号:43050178483600000826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1021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明睿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1栋寐丽酒店大堂上11楼湖南明睿)。

九、招募公告的发布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沙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syltz.cn/)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次招募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31-88508333转8028;邮箱:csyltjw@126.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募人:长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安夏路创美大厦B座22楼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0731-88508333

本次招募活动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1栋寐丽酒店大堂上11楼湖南明睿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731-87858779,18974891266